個人義工奬各章級細則
1. 目的
全會性推動義工奬勵計劃,使本會之程序服務得到更廣泛的認可,並鼓勵更多人士投入和持續地參與義務工作,從而增加對青年會之歸屬感,以奬勵形式讚揚和肯定義工們的努力。
2. 方法
全會性推行,凡在本會登記為義工者於每年達指定指標可得到奬勵。
3. 評核準則
3.1各章級指標
新晉義工奬
首次參與本會義工服務者,且未有在本會「程序服務義工奬勵計劃」及「YM Volunteer」有相關義工紀錄者
30分或以上
新星奬*
首次參與本會義工服務者,且在該單位內獲最高分
傑出新星奬*
首次參與本會義工服務者,且在本會獲最高分者(每年只有一名得奬者)
年資服務獎
- 獲頒金章後,每年獲所需得分者可續計義工年資
- 未能持續參與者,其年資可獲保留/凍結;其後若再獲所需得分,其義工年資會恢愎累積
- 為迎接本會120周年會慶,由2016年至2021年,連續五年得此奬之義工將獲頒發特別奬
每年不少於50分
3.2計算方法
服務工作時數(小時) x 所屬工作性質之積點 = 得分
3.3計算時段
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止
3.4服務工作性質
- 常務性協助 (每小時積點=2分)
指無需太多時間預備且容易掌握的協助工作,如:圖書館/玩具閣當值服務、中心常務協助等。
- 技術性協助 (每小時積點=3分)
指需時間預備及有關技巧應用之服務工作,程序推行之前無需參與籌劃,如:功課輔導服務、營地程序服務、小組服務、社區活動等或出席籌備會議及分享會;或指需發揮個人專長、技能之服務協助工作;如:各類藝術、設計、工藝之教授等。
- 統籌或帶領 (每小時積點=5分)
指主力籌劃、統籌或帶領程序之負責義工,如:小組/活動統籌、青年議會、大學及學院青年會、制服聯會、港外服務等。
3.5評審人員
- 由負責該程序之同工為義工簽核和記錄服務積點;
- 各服務性質之分類由負責該程序之同工計算;
- 每年由義工所屬之單位總結分數,填寫推薦表格交秘書處辦理。
4. 獎勵方法
5. 參選細則
6. 獲選人數及奬勵
7. 評審委員會